文/覃巖巖
引言:“雙曲面減隔震摩擦擺裝置”這一專業性極強的表述,對于大多數非從業人員而言是相對陌生的。如果從大家最為熟悉、最貼近生活的角度講,該產品其實就是應用于高速公路橋梁施工建設的橋梁支座,就會引起很大的共鳴了。那么在其應用極為廣泛卻屢被侵權的背景下,如何在民生、成本、侵權等多重矛盾下達到平衡?如何最大限度的保護當事人權益呢?請看下文講解。
深挖爭辯點,二審再出發
本案中,涉案實用新型專利名稱為“雙曲面減隔震摩擦擺裝置”,涉案產品適用于道路橋梁減震。專利權人北京盈峰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盈峰公司)主張甘肅A公司(下稱A公司)向衡水B公司(下稱B公司)采購的被訴侵權產品“拉索減隔震橡膠支座”落入了涉案專利保護范圍,請求法院判令A、B公司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一審法院根據當事人提交的相關圖紙等證據,認定被訴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判決駁回盈峰公司全部訴訟請求。
為了切實維護自身權益,盈峰公司委托我所進行分析案件,咨詢提起上訴的可行性。高沃律師在全面了解案件證據后,明確了本案關鍵爭議點應當是對方實際生產、銷售和使用的產品技術特征是否落入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后,代理盈峰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提起上訴。
法官求真務實,高架橋底勘驗
因本案被訴侵權產品用于涉案延崇高速項目建設施工,A公司和B公司均在庭審中陳述,被訴侵權產品已經全部用于項目施工,雙方均沒有庫存;又因我方對原審法院僅通過施工圖確定被訴侵權產品“上支座板和下支座板間設置有剪刀螺栓”技術特征存有爭議,故在二審中提出異議,并申請現場勘驗。二審法院依法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了現場勘驗,以便于查明案件技術事實。
因新冠肺炎疫情的爆發,勘驗計劃一再擱淺。在我方懇切期盼以及合議庭“以人民為中心”理念的驅動下,在北京市疫情應急響應級別下調至三級的短短幾天后,法院組織各方當事人對河北省張家口市赤城縣郭家窯大橋進行了現場勘驗。在此過程中,法官們先后兩次與各方當事人站在托舉設備中,被托舉至10米高的高架橋梁底部,在高空中確定被侵權產品的具體位置,進行了細致的勘驗,充分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意見,體現了最高院知識產權法庭法官求真務實的態度和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
漫漫維權路,不負重托
從經歷多次往返現場拍照取證,到一再被擱淺的現場勘驗,再到事實面前陳述意見的漫長過程,我方終于迎來了勝利的號角聲。二審法院最終認可了我方律師關于“被訴侵權產品與專利權利要求技術特征相同,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的意見,支持了我方的訴求,撤銷一審判決,判令被告賠償專利權人經濟損失和維權合理開支。
我們相信,此次庭審,于當事人、律師、法官而言,都是一次難忘的經歷。因疫情的影響,一次次被延期,也因疫情的緩解,迎來了好的結果,我們堅信好事多磨的道理,更堅信我們的專業會贏來客戶發自內心的信賴。
我們堅信,只有專注,才更專業!
辦案律師團隊簡介
劉林東 梁鳳德
高沃律所專利訴訟團隊成員由知名專家教授、資深律師、專利代理師以及各領域技術專家等高端人才組成,大部分成員具有律師和專利代理師雙重資質,在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布局、確權和維權方面經驗豐富。本案承辦團隊中,劉林東律師是高沃律所高級合伙人、我國知名知識產權律師,梁鳳德律師是專利維權領域的資深律師,團隊的核心成員,辦案律師在本案中的卓越表現幫助當事人成功維護了的自身合法權益。